6月19日,县公安局梅出所收到头绪,梅江镇居民杨某平在网上购买控制用具配件,并寄往县城某小区。
得悉头绪后,民警当即前往核对,快速确定嫌疑人为梅江镇小湖村杨某平,在杨某平家中抄获弓弩一把,钢珠一包,瞄准镜两个,飞镖一包。经查,杨某平于2019年12月以来在网上购买弓弩各部件并组装成一把具有杀伤力的弓弩。
6月14日,梅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得悉,梅江镇刘某华在网上购买配件。
接报后,民警当即传唤刘某华至派出所承受查询。在审问中,刘某华供认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两根无缝钢管及一个激光瞄准镜,并交给民警。民警对刘某华进行思想教育和普法宣扬,让其理解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6月18日,刘某华自动上缴了剩下的配件。
涉枪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威胁大众生命财产安全,愈加影响社会治安安稳。关于涉枪违法犯罪,宁都公安将始终保持“零忍受”,发现一同查办一同!欢迎广大大众积极告发,公安机关将为告发人严厉保密,让我们警民携手,一起保护宁都的安全、调和、安稳。